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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辰股份: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并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及培训工作 [1]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1]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指定联络人 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及股权管理事务 [1] -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1]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任职资格要求包括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 [1]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违反《公司法》规定、被监管机构处罚或公开谴责等 [1]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 - 公司需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任人员 [2] - 空缺期间需指定代行职责人员 若超过三个月则由董事长代行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 [2] - 聘任后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推荐书、简历、聘任书及通讯方式等资料 [2][3]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 董事会秘书可就被不当解聘提交陈述报告 [3][4] 董事会秘书职责范围 - 职责涵盖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协调及董事会会议筹备等工作 [4][5]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予以支持 [5][6]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并在履职受阻时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5][6] -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 需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6]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