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科: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司违规事实 - 公司在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中仅披露净利润为负值 未披露2024年扣除后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 [3] - 公司2024年12月将尚未实际履行的业务提前办理出库手续并确认收入 [3][4] - 上述行为构成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 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3] 行政处罚内容 - 公司被处以警告及200万元罚款 [4] - 时任董事长陈喆被警告并罚款150万元 时任总经理马德桃被警告并罚款150万元 [4] - 时任财务总监孙玉玲被警告并罚款100万元 [5] 管理层责任认定 - 董事长陈喆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未勤勉尽责且未关注大额业务动向 [4] - 总经理马德桃组织策划提前确认收入操作 系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4] - 财务总监孙玉玲知悉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但未勤勉尽责 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 公司后续影响 - 违规行为未触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5] - 公司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缴纳罚款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