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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科技: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核心观点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离职程序 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1]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 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 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 [1] - 若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或审计委员会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 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任就任 [1]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 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 [2]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 具体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 [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情形 被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 或违反其他规定 公司需在30日内解除职务 违规投票无效 [2]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按公司制度进行工作交接或接受离任审计 确保业务连续性 交接内容包括文件资料 印章 未完成工作等 [3] - 未完成事务需向接手人员说明进展 关键节点及后续安排 协助工作过渡 [4] - 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 增持计划)需制定书面履行方案 未履行需赔偿全部损失 [4] 离职后义务与限制 -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在离职后三年内仍然有效 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公开 [4] - 执行职务违反规定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不因离职免除 [4] - 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任期届满前离职需遵守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及期满后6个月内持股变动限制(如转让不超过股份总数25%) 司法强制执行等除外 [4] - 持股比例 期限 变动方式等承诺需严格履行 [4] 责任追究机制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未履行承诺 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 有权追责 追偿金额包括直接损失 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5]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 复核期间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 [5] 制度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冲突时 按相关规定执行 由董事会解释 制定及修改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