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规范公司股东会行为并保障依法行使职权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1] - 股东会召集 提案 通知 召开等事项均适用本规则 [1] - 公司需严格依法召开股东会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并行使职权 [1] - 股东会行使职权范围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约束 [1]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要求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2] - 出现《公司法》规定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需在2个月内召开 若无法按期召开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2] - 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 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 [2]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3] - 审计委员会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3][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4] - 若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费用由公司承担 [4][5] - 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 召集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5] - 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5]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有明确议题 [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6]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 [6] - 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背景资料 董事选举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 [6][7] - 通知需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 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7] - 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会议 若变更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 [7]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会议需在公司住所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 可采用现场或网络方式 [8] - 网络表决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 不得迟于当日9:30 结束不早于当日15:00 [8]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均有权出席 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8][9] - 股东需持有效证件出席 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9] - 召集人和律师需验证股东资格并登记持股数 [9]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人员主持 [9][10]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作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需述职 [10]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 [10] - 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 [11] - 表决需逐项进行 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 [11] - 表决意见分为同意 反对或弃权 未投票视为弃权 [12] - 表决前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监票 关联方不得参与 [12][13] - 会议结束前主持人需宣布表决结果及提案是否通过 [13]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决议需及时公告 内容包括出席人数 持股比例 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 [1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 [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需记载会议议程 出席人员 表决结果等内容 [14] - 记录需由董事 秘书 主持人等签名 并与签到册 委托书等一并保存不少于10年 [14] - 会议需持续至形成最终决议 因故中止需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及时公告 [14] - 董事选举通过后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 分红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 [14][15]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 程序违法或违反章程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15][16] 附则 - 本规则经股东会通过后实施 原2022年6月规则同时废止 [16] - 公告需在指定报刊和符合证监会条件的媒体及交易所网站公布 [16]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 "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1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6]
冠豪高新: 冠豪高新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