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由四川华体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四川华体灯业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1] - 公司注册名称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为华体照明 英文全称为Sichuan Huati Lighting Technology Co Ltd [1] - 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邮政编码为610200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17.7886万元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 上市与股份发行 -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 其中发行新股2,500万股 于2017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317.7886万股 均为普通股 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6] -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5]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5] -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5] - 公司的发起人为14名 发起人以各自持有的四川华体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 并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 [5]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自主开展各项业务 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 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 涵盖照明器具制造与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与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与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与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与销售等 [4]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修改章程等职权 [16]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1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18]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0] 董事会与董事 - 公司设董事会 董事会由5-11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45]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 任期3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39] -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9][41]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拟订重大收购或合并分立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 [45] 独立董事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53] - 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 [53]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 [55] 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5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2名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7]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57]
华体科技: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