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与管理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及变动的管理 [1]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证券账户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证券简称"金域医学",证券代码"603882")及其衍生品,含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 [2]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及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也纳入管理范围 [2] 股份变动事前程序 - 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需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 [2] - 若买卖行为可能违法违规或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需及时书面通知并提示风险 [2] - 通过附件一格式提交买卖问询函,明确交易方向、数量、日期及确认未掌握未公开股价敏感信息 [17] 信息申报与数据管理 - 董事及高管需在特定时间内委托公司向上交所申报个人及关联账户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等 [3] - 申报时点包括新股初始登记时、新任取2交易日内、信息变化2交易日内、离任2交易日内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3] - 公司及个人需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同意交易所公开其股份变动情况 [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统一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买卖披露情况 [28] 可转让股份计算与锁定 - 以上年末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可转让数量 [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 [5] - 因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时,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5]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计算基数 [5] -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锁可转让额度内股份,其余自动锁定 [6] 禁止转让与交易情形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交易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公司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个人涉嫌与公司相关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或处罚未满6个月、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处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退市且在限制转让期内等 [8][9] - 禁止交易期间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时自原预约日前15日起算)、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发生或决策程序启动至依法披露日止及其他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期间 [9] - 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时,自相关决定作出至股票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董事、高管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 [10] 减持披露与计划要求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在首次卖出15交易日前向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 [11] - 减持计划需包含拟减持数量、来源、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原因等信息 [11] - 减持时间区间内需按交易所规定披露进展,实施完毕或区间届满后2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12] - 若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披露高送转或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需立即披露减持进展并说明关联性 [12] 股份变动报告与公告 - 所持股份发生变动需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交易所网站公告 [6] - 公告内容需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及原因、变动后持股数量等 [6]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需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12]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 违反《证券法》规定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公司董事会需收回其所得收益 [6][7] - 违规买卖股票时,公司需披露违规情况、补救措施、收益计算方法及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 [7] - 公司可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建议撤换等处分,造成损失时追究赔偿责任,触犯法律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3] - 董事会秘书发现违规需及时报告董事会、交易所和广东证监局 [13] 特殊交易情形规定 - 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公司股票不属于《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禁止情形,但购买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8] - 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需按中国结算规定合并为一个账户 [5] - 持有股份及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时,需履行相关报告和披露义务 [12] 管理职责与制度执行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管理身份及持股变动的自查和信息披露工作 [1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经董事会审议后施行 [14]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13]
金域医学: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