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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域医学: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并加强事务管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信息披露定义为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按规定时间 媒体 程序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监管机构[1]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部 董事 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及分公司 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 收购人 重组方等信息披露义务人[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及时 公平 真实 准确 完整 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担保证责任[4] - 所有重大信息需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 确保信息获取平等性 禁止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3] - 信息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预测性信息需合理 谨慎 客观[4] - 公司需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及股票交易情况 及时核实并回复交易所问询 不得以不确定性或保密为由不履行披露义务[4] 信息披露内容与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8] - 定期报告含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年度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 中期报告为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 季度报告为第3 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9] - 重大事件临时报告需立即披露 包括经营方针变化 重大投资行为 重要合同订立 重大债务违约 董事变动 控股股东变化等[15][16][17]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务 为公开信息披露主管人员 统一办理信息报送和披露手续[21]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20] - 各部门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责任人 需指定联络人负责报告信息[21]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及时性 公平性[20] 信息披露流程与程序 - 重大事件内部流转流程:知情人需第一时间通知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披露工作[22] - 对外披露程序:信息提供部门核对资料并通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草拟文件并进行合规性审查 董事长签发核准后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手续[23] - 信息披露前需由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告并获得核准签发 必要时召集临时董事会审议授权[2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申请豁免披露 需符合相关规定且信息尚未公开[19][24] - 暂缓披露需满足信息未泄漏 内幕人士书面承诺保密 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 暂缓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7] - 暂缓或豁免披露原因消除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 需及时披露[25]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登记豁免方式 文件类型 信息类型 内部审核程序等事项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信息沟通与保密 -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等形式与外界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27] - 媒体应客观真实报道公司情况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虚假或误导信息[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履行保密义务 公司建立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35][3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内部审计监督[34] 违规责任处理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时 公司可给予批评 警告 解除职务等处分并要求赔偿[37] - 各部门 子公司未及时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准确造成信息披露不及时 疏漏或误导时 董事会可建议对相关责任人处罚[37]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时 按《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报送有关部门处罚[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