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需经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1] - 假设转股价格为募集说明书约定规则确定 转股数量为7,680.00万股 全部转股后总股本增至50,680.00万股[1]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443.63万元[1] 财务影响测算假设 - 测算基于三种净利润增长率情景:与上年持平、增长10%、增长20%[2] - 现金分红政策假设为当年实现净利润的30% 并于次年度5月份除息[2] - 测算不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潜在影响[2] 每股收益影响分析 - 在净利润持平情景下 2026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37元/股(全部转股)或0.40元/股(未转股)[3] - 在净利润增长10%情景下 2026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48元/股(全部转股)或0.44元/股(未转股)[3] - 在净利润增长20%情景下 2026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57元/股(全部转股)或0.48元/股(未转股)[4]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端氨基聚醚技改项目、8万吨/年端氨基聚醚项目(二期)及年产20万吨环保型聚醚系列产品建设项目[6] - 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 是对现有产能的扩张和延伸[6] - 项目实施有助于完善聚醚产业链 优化产品结构 提高市场占有率[6] 项目实施基础 - 公司具备优秀的人才队伍 包括管理人员、销售人员、项目建设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6] - 研发团队系统掌握多品类聚醚制备方法和工艺流程控制技术 形成自主创新技术体系[7] - 已与下游行业领先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享有较高品牌知名度[7] 公司治理与资金管理 - 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设置合理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7] -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资金存储、使用、监管进行详细规定[8] -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股东回报机制 - 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已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9] - 强化投资回报理念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与稳定性[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 确保填补措施得到履行[10]
隆华新材: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