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兆易创新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兆易创新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1][6][14]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以2018-2020年营业收入均值33.15亿元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达73.56亿元,增长率121.89%,超过120%的考核目标[8][11] - 286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符合业绩基本标准"及以上,2名考核结果为"合格",对应个人层面系数分别为100%和70%[9][12] 行权及解除限售安排 - 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为登记完成日(2021年9月1日)起48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60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12] - 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为登记完成日(2021年9月8日)起48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60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12] - 董事会审议通过行权及解除限售议案,确认288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可行权股票期权87.43万份,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7.47万股[14]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定公司第四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14][15] - 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包括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董事会决议[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