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 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战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 [1] - 平衡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1]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 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在注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1] - 在公司盈利、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及正常经营前提下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1] -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1] 利润分配方式 - 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 - 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 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进行中期分红 [2] 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 现金分红条件包括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 [2] - 现金分红比例要求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2]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绝对值达到5000万元 [2]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40% [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 [2]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 -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 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 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4] -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 - 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4] -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4] -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4]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4]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4]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 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 [5]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合计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 -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 [5] - 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后或董事会制定下一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调整机制 - 公司应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 并根据公司发展或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 [5] -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5] - 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董事会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制定调整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
晶方科技: 晶方科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