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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智造: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员工持股计划修订背景 - 公司为激发激励对象积极性并促进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 决定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修订 [7] - 修订涉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调整 以符合现阶段核心战略方向 [7] 修订审批流程 - 修订议案已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 [6]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修订议案 [6][7] - 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部分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7] 业绩考核指标变更 - 原考核仅基于营业收入增长率:以2023年非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营收27.09亿元为基数 2024年增长率触发值15%目标值20% 2025年触发值32%目标值44% [8] - 修订后增加测序仪销量考核维度:以2023年剔除关联方的基因测序仪销量532台为基数 考核增长率指标 [9][10] - 最终解锁比例取营业收入增长率与测序仪销量增长率考核结果的孰高值 [10] 考核机制设计 - 采用分档解锁机制:达到目标值则100%解锁 介于触发值与目标值之间按线性比例计算 低于触发值则0解锁 [8][10] - 营业收入考核基准明确排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营收 [8][10] - 基因测序仪销量统计包含授权经销的单分子长读长产品 [10] 特殊事项处理机制 - 若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并购或出售等导致合并范围变更的情形 将对考核基数及目标值进行同口径调整 [8][10] - 具体口径调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