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主体资格 - 牧原股份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06676846C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546,276.8135万元人民币 [5] - 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股票简称"牧原股份" 股票代码"002714"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5][6] - 经营范围为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饲料生产、食品销售等 成立日期2000年7月13日 经营期限为长期 [5] 员工持股计划内容合规性 - 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干部 总人数不超过219人 [9]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 总规模不超过961.3031万股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 [10] -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存续期为36个月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最后一笔股票过户之日起算 [9][10] 持股计划审议程序 -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草案 并先后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17][18] - 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在审议过程中均已回避表决 相关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18] - 公司已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并按规定披露董事会决议、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等文件 [18][20] 一致行动关系认定 - 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参与计划且承诺不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21][22] - 参与持股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持有人会议表决权及管理委员会职务 确保持股计划独立运作 [22] - 持股计划与公司存续期内其他员工持股计划独立核算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3]
牧原股份: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