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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股份: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牧原股份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主体资格 - 牧原股份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06676846C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546,276.8135万元人民币 [5] - 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13日 经营期限为长期 目前不存在解散、终止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影响正常存续的情形 [5] - 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票简称"牧原股份" 股票代码"002714" [6] 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与结构 -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 [9] - 计划总规模不超过2,349.8520万股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单个员工累计不超过1% [10] - 存续期为5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最后一笔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10] - 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生产经营类核心干部 合计不超过12,000人 [9] -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9] 公司治理与合规程序 - 计划已通过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 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持股计划草案 [1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8][14][15] - 股东大会表决时 存在认购计划份额、分享收益等情形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回避表决 [17] - 公司已按规定在信息披露媒体公告董事会决议、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文件 [17] 管理架构与法律关系 - 计划采用自行管理模式 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 下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及代表行使股东权利 [12] - 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存续持股计划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1][22][23] - 管理委员会将决策是否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