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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31日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授权董事会制定分红方案,派现总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授权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460,9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派现23,045,000元 [1] - 分配方案实施期间若总股本变动,将按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1]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细节 - 本次实施分派方案与董事会审议方案一致,且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方案实施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 - 分派基准为总股本460,900,000股,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4] - 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派0.450000元,境内个人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4] - 个人持股期限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税0.100000元,1个月至1年补税0.050000元,超过1年免征 [4] 关键时间安排与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8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5]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29日 [4]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7] 股东减持价格调整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4.56元/股 [7] - 历次权益分派后最低减持价格逐步调整:2023年前三季度后为4.46元/股,2023年度后为4.36元/股,2024年半年度后为4.31元/股,2024年度后为4.21元/股 [7]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4.16元/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