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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多项条款调整引关注

核心观点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以符合新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则 涉及法定代表人 股东权利 股东会职权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财务及运营管理等多个方面 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1][5] 法定代表人条款修订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新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及责任承担方式条款 [2] 股东权利条款修订 - 股东查阅 复制公司材料的范围扩大 符合规定者可查阅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 [2] 股东会职权调整 - "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职权更明确 包括选举更换董事 决定董事报酬事项等 [3] - 新增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的职权 [3] 股东会议事规则 - 强化审计委员会在临时股东会召集中的作用 调整相关程序和要求 [3] 董事职责条款 - 细化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要求 新增更严格的责任标准 [4] - 新增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及股东会解任董事的规定 [4] 高级管理人员条款 -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新增联席总裁职位 [4] - 修订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限制及职责履行要求 [4] 财务管理制度 - 明确财务会计报告报送披露要求 调整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及公积金使用条款 [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仅经董事会决议 无需股东会决议 [5] 修订程序及影响 - 修订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5] - 修订有助于适应法律法规变化 完善治理结构并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