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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违规事实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苏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2021年通过子公司向苏同提供资金18153万元 占当期披露净资产比例最高达1207% [2] - 资金占用导致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3] - 公司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17329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672% 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69393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1031% [3][4] 监管处罚措施 -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公司处以500万元罚款 对实际控制人苏同合计处以750万元罚款 对财务负责人郭建军处以200万元罚款 [5] - 苏同作为控股股东组织安排资金占用和财务造假事项 郭建军作为财务负责人知悉相关违规事项 [4][5]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认错认罚情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收回全部被占用资金18153万元 [2][5][7] 财务更正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对2021年至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3][8] - 更正涉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事项 相关决议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8] 上市规则影响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公司触及第98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6] - 公司未触及第951条 第952条 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6] - 最终处罚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6]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有序开展 已对涉及事项完成自查自纠和整改 [7] - 公司承诺加强合规建设 完善内部控制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8] - 公司将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