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东会召开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徐丰路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6名在任董事全部出席 其中董事长邵树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 [3] - 5名在任监事全部出席 其中监事吴振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 [3] 议案审议与表决异常 - 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但未获通过 [1][4] - 未通过原因为控股股东邵树伟对累积投票规则理解有误 将投票数量误操作为1票 [1] - 公司明确将重新择机审议该议案 [1] - 议案1涉及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法律合规性确认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李怡星、高霞进行见证 [5] - 律师认定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5] - 表决结果经监票人、计票人及见证律师共同汇总确认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