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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磁材: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证监会批复,注册有效期12个月,批复文号为证监许可[2022]2654号 [3]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面值100元,于2022年12月12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海转债",代码123169 [3] - 债券存续期为2022年11月23日至2028年11月22日 [3] 赎回条款及触发条件 - 赎回条款规定公司有权在转股期内若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130%时赎回可转债,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00万元时赎回 [4] - 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初始13.23元/股,2023年4月26日调整为13.03元/股,2024年4月26日调整为12.83元/股,2025年5月30日调整为12.63元/股 [5] - 2025年7月25日至8月22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不低于调整后转股价12.63元/股的130%(即16.419元/股),触发赎回条件 [5] 信息披露与决策程序 - 公司于触发赎回条件5个交易日前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股票价格已达触发条件并提示可能行使赎回权 [7]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正海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7]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所需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符合监管指引和募集说明书规定,尚需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