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 关于增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 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以进一步完善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 [1]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提名陈颖琪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任职资格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H股发行上市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1] 候选人资质与背景 - 陈颖琪女士持有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及法学双学位 为中国香港律师 现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384 HK)集团法律总监兼公司秘书及晶泰控股有限公司(2228 HK)独立董事 [3] - 候选人曾任职于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 达维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 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 小米集团(1810 HK) 快手科技(1024 HK)及亿咖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NASDAQ ECX) [3] - 候选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证书 [1] 候选人合规状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陈颖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3] - 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且非失信被执行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