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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现代: 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202,512,500元,共2,025,125张,每张面值100元 [6]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2月1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现转债",债券代码"123232" [6] - 债券存续期限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9年11月26日 [6] - 发行申请经深交所2023年第49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707号文同意注册 [6]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初始转股价格为9.39元/股,自2024年6月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9] -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31日调整为9.37元/股 [9] -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9日进一步调整为9.35元/股 [9] 赎回条件触发情况 - 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22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2.16元/股) [9] - 已触发《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可转债 [8][9]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B为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8] 公司决策及批准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议案 [10] - 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提前赎回权利,符合《监管指引15号》相关规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