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南油: 招商南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累积投票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选举2名以上董事的情况 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1] - 不适用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 该类别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1] - 单一董事选举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包括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单独选举 [1] 投票实施程序 - 表决前主持人必须明确告知累积投票方式 公司需准备专用选票 [2] - 选票不设置"反对"和"弃权"选项 董事会秘书负责解释投票方法 [2] - 董事选举分为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两个独立议案组进行投票 [2] 投票权计算与行使规则 - 股东投票权数等于持股数量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 [2] - 股东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表决权 但不得超过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限制 [2] - 投票超过拥有选举票数或差额选举中超过应选人数的 该投票视为无效 [2] 董事当选规则 - 按得票数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当选董事 但每位当选者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2] - 实行差额选举时 董事候选人人数必须多于拟选出董事人数 [1] 制度依据与效力 -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交所监管指引和公司章程制定 [1]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3] - 细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不一致时 以后者规定为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