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东亚药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议案》[2][4] -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 - 公司已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 公告期满45天未收到债权人清偿或担保要求[5] 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 回购原因为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 不符合激励条件[5] - 回购数量为14,000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9.47元/股[5] - 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预计2025年8月27日完成注销[6] - 回购后公司总股本由114,739,972股减少至114,725,972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至2,142,103股[6] 本次回购注销的合规性与影响 - 回购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5][7] - 回购注销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影响激励计划继续实施[6][7] - 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并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6][7] 本次回购注销的信息披露 -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回购注销相关公告[7] - 已于2025年7月1日披露债权人通知公告 并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