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的公告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 股东李继林、周敏、麦睿明、叶庆忠及叶劲忠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18年8月18日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上市满三年之日),到期后各方决定不再续签 [3] - 协议存续期间各方均遵守约定,未发生违反情形,解除系友好协商结果,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增减 [2][4][5] - 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后,各方将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并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法规及上市前承诺 [5] 股权结构变动 - 协议到期前,李继林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麦睿明、叶庆忠、叶劲忠及凯美禄)合计持股79,000,300股,占总股本52.27% [6][7] - 协议到期后,李继林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凯美禄持股降至44,610,000股(均为首发前限售股),占比29.52%;麦睿明单独持股14,890,000股(首发前限售股),占比9.85%;叶庆忠与叶劲忠(兄弟关系)合计持股19,500,300股,占比12.90% [7] - 叶劲忠所持7,480,000股将于2025年8月26日解除限售,其余300股为流通股 [7] 公司控制权状况 -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李继林直接持股32,720,000股(占比21.65%),仍为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8][9] - 麦睿明、叶庆忠及叶劲忠出具承诺函,明确不会以任何方式谋求公司实际控制权,亦不会协助他人谋求控制权 [8] -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李继林及周敏夫妇,控制权未发生变化,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及稳定性 [9][10] 合规与承诺管理 - 相关股东需继续遵守减持规定:若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复权股价低于发行价,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3][10] - 公司将麦睿明、叶庆忠及叶劲忠的不谋求控制权承诺纳入上市公司承诺事项管理,并督促执行 [10]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一致行动关系终止不影响控制权稳定性及公司持续经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