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监事会成员继续履职至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止[1] - 相关制度同步废止包括《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与监事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1] 公司章程修订 - 删除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所有相关内容[2] - 修订后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2] - 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2] 治理制度更新 - 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 - 新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 - 部分制度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其余制度董事会审议后即生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