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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得科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由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于2016年3月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4,115.37万股,注册资本位于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主要经营活动为聚氨酯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 [1] - 母公司为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钱建中、颜群夫妇,财务报表于2025年4月1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1]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2] - 公司自报告期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2]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子公司华脉国际有限公司记账本位币为港元,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2] - 企业合并区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处理:同一控制下按被合并方账面价值计量,差额调整资本公积;非同一控制下按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与可辨认净资产份额差额确认为商誉或当期损益 [2][4]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内部交易及未实现损益予以抵消 [4][5] - 金融工具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9]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跌价准备在影响因素消失时转回 [21]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5-20年,机器设备5-10年,运输设备4-5年,电子设备3-10年 [28] - 收入确认原则为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聚氨酯树脂销售以内销签收单和外销提单作为收入确认标识 [39][41] -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与资产相关的冲减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 [42] 税项及税收优惠 - 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税率6%/9%/13%)和企业所得税,各子公司适用税率不同:母公司15%,部分子公司20%或25%,香港子公司华脉国际有限公司适用8.25%优惠税率 [54] - 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优惠,部分子公司符合小微企业条件享受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20%税率缴纳政策(实际税负5%),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政策 [54]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数据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588,942,802.11元,其中银行存款359,278,121.11元,其他货币资金229,616,520.41元 [55] -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478,680,621.83元,坏账准备59,617,865.81元,账面价值419,062,756.02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5,948,700.60元(计提比例100%) [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