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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18.97元 募集资金总额3.794亿元[1] - 扣除发行费用3539.83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4亿元[1] - 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4日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到位[1] 超募资金规模及使用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44亿元超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2.43亿元 产生超募资金1.01亿元[3] - 2021年6月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3] - 2022年12月使用5068.92万元(含利息)继续投入同一项目[4] 项目结余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累计投入7340.2万元[4] - 产生利息收入净额98.59万元 节余资金达2827.31万元[4] - 节余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08%[6] 资金节余原因 - 通过招标比价降低设备采购成本 加强费用控制[5] - 实现设备国产替代(500吨成型压机、CCD检测设备等)降低投入成本[5] - 生产流程优化减少设备采购数量 提高管理效率[5]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利息收益[5] 资金使用计划 - 将节余超募资金2827.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 - 用于业务拓展和日常经营活动[6] - 资金转出后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5] 治理程序 -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6][7] - 独立董事认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股东利益[7][8] -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