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 将其持有的金华交投98%股权划转至金华市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导致其间接控制的尖峰集团16.15%股份(66,676,924股)权益全部转移[1][5][6] - 本次权益变动后尖峰集团控股股东仍为通济国投 实际控制人仍为金华市国资委 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6] - 本次变动系贯彻国有企业改革要求 旨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并提升国资运营效率[5] 权益变动细节 - 变动前:金华国资运营公司通过持有金华交投98%股权 间接控制尖峰集团16.15%股份(66,676,924股)[4][6] - 变动方式:金华市国资委将金华交投98%股权无偿划转至陆港有限[5][6] - 变动后:陆港有限通过相同持股链条间接控制尖峰集团16.15%股份 金华国资运营公司不再持有任何间接权益[6] 股权结构特征 - 通济国投直接持有尖峰集团66,676,924股(16.15%) 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6] - 股权控制链为:通济国投→陆港产发(全资子公司)→金华交投(全资母公司)→划转前由金华国资运营持股98% 划转后由陆港有限持股98%[6] - 所涉股份均无质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7]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金华国资运营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由金华市国资委100%持股[4] - 除通过通济国投间接持有尖峰集团股份外 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持有≥5%股份[4] - 最近6个月内无二级市场买卖尖峰集团股票记录[7][9] 后续计划 - 金华国资运营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或减持尖峰集团股份的计划[5] - 权益变动已于2025年8月22日签署 并获金华市国资委批复(金国资发[2025]49号)[1][7][9]
尖峰集团: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