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重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苏州海陆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 相关工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履 行股东义务,严格履行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谋 取非法利益、占用公司资金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