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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科技: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1] - 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规对治理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1]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 - 公司章程第一条修订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2] - 法定代表人任职及辞任程序明确 由代表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且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 股东权利义务条款调整 明确股东可依据章程起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 股份发行原则强调公开公平公正 同类别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4] -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36,000万股 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4] - 发起人出资方式均为以其所持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对应净资产出资 [4][5][6] - 财务资助规则更新 累计财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且需董事会2/3以上通过 [10] - 增加注册资本方式修订 包括向不特定/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11] - 股份回购情形扩充 新增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 [12] - 股份转让限制调整 明确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交易后一年内不得转让 [13] - 股东权利范围扩大 符合规定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8] - 股东会职权范围调整 新增对发行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的决议权 [27] - 对外担保审议标准细化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28] - 重大交易审议标准明确 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指标超50%且绝对金额达标需股东会审议 [29] - 股东会召开程序优化 允许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并需提前15日通知临时会议 [31] - 股东提案资格门槛降低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34] - 股东会决议类型区分 普通决议需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新增控股股东义务条款 要求依法行使权利且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强令违规担保 [24][25] - 明确控股股东需保证公司资产完整和独立性 不得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