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框架 - 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 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依据包括公司法 审计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交所上市规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 共同控制企业和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1] 审计机构设置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1] - 内部审计常设机构为内控审计部 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4] - 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 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保持独立 客观 公正原则 [4]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负责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审核其费用和聘用条款 不受主要股东或管理层不当影响 [2]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 遵守行业规范 核查财务会计报告 [2] -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欺诈 舞弊及重大错报可能性 [2] - 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 包括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 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 财务资助 资产买卖 对外投资及大额资金往来 [3] 审计基本原则 - 独立性原则:内控审计部保持独立 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4] - 回避性原则: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时需回避 [4] - 职业道德原则:审计人员需以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 [5] - 保密性原则:审计人员需保守商业秘密 审计资料不得用于非审计目的 [5] - 公正客观原则:审计事项需保证公正 客观 实事求是 [5] - 廉洁性原则:审计人员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活动 [5] 审计范围与时限 - 内控审计部可开展定期或不定期 全面或局部审计 [5] - 重大投资事项 签署重大经济合同 重大经济问题或管理人员离任调任时需进行专项审计 [5] - 审计范围包括财务收支 经济效益 内部控制有效性 会计资料合法性 合规性 真实性及完整性 [5] 内控审计部职责 - 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5] - 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 合理性及实施有效性 [5] - 审计会计资料及其他经济资料 包括财务报告 业绩报告 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5] - 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及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 [5] - 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5] - 监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时及时报告 [5] 审计权限 - 要求报送生产 经营 财务收支计划 会计凭证 账簿 报表 招投标资料 经济合同 统计报表 会议纪要等资料 [6] - 参加有关经营管理和财务收支预算 决算及其他经济活动会议 [6] - 检查管理和效益情况 信息系统及相关电子数据 现场勘查实物 [6] - 对可能转移 隐匿 篡改 毁弃的会计资料或资产 经批准可暂时封存 [6] 审计证据与工作底稿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 [6] - 工作底稿需记录审计证据名称 来源 内容 时间等信息 [6] - 审计工作报告 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为十年 [6] 审计工作程序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编制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报审计委员会批准 [7] - 年度工作计划需包含重要对外投资 资产买卖 担保 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 [7] - 实施审计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 [7] - 审计结束后15日内写出审计报告草稿 被审计单位需在10日内反馈书面意见 [8][9] 审计整改与报告 - 审计报告批准后督促职能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9] - 被审计单位需在收到审计文书起30日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 90日内报送整改结果报告 [9] - 内控审计部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包括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问题 [1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项目终结后及时建立审计档案 参照公司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10]
亨通股份: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