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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股份: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办法

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全面舆情管理体系以应对各类舆情风险 通过快速反应机制维护股价稳定和商业信誉 [1][2] - 舆情管理覆盖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包括网络媒体 传统媒体和社会传言等多维度信息源 [2][4] - 设立专项领导小组和分级响应流程 确保舆情处理及时性和有效性 [3][5][6]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 总裁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高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 媒体管理及向监管部门汇报 [3][7] - 各分子公司设舆情信息联络人 负责本地舆情监控与信息报送 [4] 舆情范围 - 包括网络 报刊 广播 电视等媒体的负面报道 [2] - 社会传言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 [2] - 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 - 信息采集覆盖网络媒体 微信 微博 论坛 股吧等互联网载体 [4] 处理原则 - 快速反应 迅速制定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5] - 协调宣传 保持与媒体真诚沟通并保证信息一致性 [5] - 主动承担责任 低调处理并配合相关事宜 [5] - 系统化运作 将危机转化为商机并传播公司价值 [5] 操作流程 - 知悉舆情后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5] - 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或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处理措施 [6] - 对可能影响股价的舆情发布澄清公告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核查 [6] - 通过投资者关系平台保持沟通畅通 减少市场误判 [6] 信息管理 - 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 记录文章题目 刊载媒体 处理措施等关键信息 [4] - 档案以电子形式保存一年并即时更新 [4] - 各部门需及时客观报告舆情 禁止迟报 谎报 瞒报或漏报 [4] 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及中介机构需履行保密义务 禁止利用未披露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6][7] - 违反保密义务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 处罚 撤职或开除处分 [6] - 公司保留对造成损失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