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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股份: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为规范远期结售汇业务并防范外币汇率风险制定专项管理制度 明确业务操作原则 审批权限 内部流程及风控措施 [1][2][5] 业务定义与适用范围 - 远期结售汇业务指与银行签订合约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 金额 汇率和期限 到期按约定办理业务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未经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1] 审批权限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交易保证金或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人民币 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人民币 以及从事非套期保值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1] 操作原则 - 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 不以盈利为目标 [2] - 仅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 不得与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 [2] - 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 交割时间需与外币回款时间匹配 [2] - 需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设立交易账户 不得使用他人账户 [2] - 需使用自有资金匹配保证金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且需严格控制资金规模不影响正常经营 [2] 内部操作流程 - 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研究汇率趋势并提出业务建议 [3] - 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及预测进行外币收付款预测 [3] - 财务部制定交易方案提交总裁审核 超出权限需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4] - 财务部向金融机构提交申请 确认交易价格后检查成交通知一致性 [4] - 每笔交易需登记并跟踪变动状态 安排交割资金避免违约 [4] - 财务部需季度汇报业务盈亏情况 并按需告知董事会秘书 [4] - 内部审计部门需季度或不定期审查业务操作 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 [4] 信息隔离与风险管控 - 业务相关人员需遵守保密制度 不得泄露交易方案及资金状况等信息 [5] - 操作环节需相互独立 由内部审计部门监督 [5] - 财务部需及时与金融机构结算 汇率剧烈波动时需及时分析并上报总裁 [6] - 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浮动亏损占前一年度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时 需提交分析报告并同步报告董事会秘书 达到披露标准时需及时公告 [6]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业务需按监管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重大风险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6] - 业务计划 交易资料及交割资料由财务部保管10年 开户文件及交易协议等原始档案同样保管10年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