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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光学: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