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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至6月2日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 未收到任何异议 [3][4] -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3][4] - 公司确认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5]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以23.2元/股向B类权益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5] - 同时以22.2元/股向53名B类权益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 以23.2元/股向62名A类权益激励对象授予526.5万股 [5]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原因及数量 - 因激励对象离职 作废44.50万股A类权益和25.80万股B类权益 [6] - 因2022-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作废第一个归属期及第二个归属期未归属的289.20万股A类权益和44.52万股B类权益 [6] - 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作废第三个归属期未归属的222.48万股限制性股票 [7][8] - 因超期未明确预留部分激励对象 作废73.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7][8][9] - 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95.98万股 [7][9] 信息披露及合规性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作废事项 并将相关决议文件提交公告 [9] - 本次作废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