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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药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 以总股本663,614,113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1] -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5,811,951.64元(含税)[1] - 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达50.06%(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2] 审议程序与授权 - 利润分配方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 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2] - 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规前提下制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 分配方案调整机制 - 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 - 后续总股本变化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2] 方案合规性与影响 - 监事会认为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2] - 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 不会对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