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相关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及回购注销 - 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涉及股份数量6,112,500股 [6][8] - 终止原因为2024年度净利润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且宏观环境和市场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预计无法达成后续考核目标 [7][8] - 回购价格经两次调整:首次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从4.38元/股调整为4.28元/股 第二次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进一步调整为4.265元/股 [6][8][9]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背景 - 激励计划于2023年8月18日授予34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815万股 授予价格为4.38元/股 [5] - 第一个解锁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已回购注销2,037,500股 [6] - 计划终止后相关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8] 程序履行情况 - 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等必要批准与授权 [4][5][6] -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告手续、工商变更登记及中登公司注销手续 [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