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制度核心观点 - 公司为加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制定全面管理制度 旨在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并及时发现改进缺陷 [1] - 制度明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定义 涵盖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 适用于公司及所有下属企业 [1][3] - 建立完整的组织体系 明确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内控审计部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6][7][8][9] - 规定年度评价程序包含方案制定 自查 现场检查 报告编制与审议 缺陷整改跟踪等九个步骤 [16] -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标准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 重要和一般三个等级 [21][22][23] 制度制定依据与适用范围 - 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适用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3]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关注风险 - 组织架构不合理可能导致评价工作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4] - 评价程序方法不科学可能影响结果正确性 [4] - 评价人员不尽责可能未能发现舞弊现象 [4] - 业务技能不足可能导致不恰当判断 [4]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原则 - 全面性原则:评价涵盖所有业务事项及设计与运行 [5] - 重要性原则:重点关注重要业务单位 重大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5] - 客观性原则:真实反映内部控制有效性 [5] 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 董事会对评价报告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最终责任 [6] - 审计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 审定重大缺陷整改意见 [7] -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提出重点关注事项 审定整改措施 [8] - 内控审计部负责具体执行 编制方案 组织自查 编写报告 跟踪缺陷整改 [9] -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自查测试 提出整改方案并配合公司评价 [10] - 各企业落实评价责任 建立监控机制 开展自查并编制报告 [11] 评价内容与方法 - 评价内容围绕控制环境 风险评估等五要素确定 涵盖所有重要营运环节 [13][14] - 评价过程需形成工作底稿 记录要素 风险点 控制措施及证据 [15] - 采用个别访谈 调查问卷 穿行测试 抽样等现场测试方法 [17] - 需获取充分适当证据以合理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 [18] - 工作记录和底稿需如实准确反映评价过程 [20]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按影响程度分为重大 重要和一般三级 [21] - 重大缺陷指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组合 [21] - 重要缺陷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偏离目标 [21] - 一般缺陷指除重大和重要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21] - 重大缺陷由董事会最终认定 需及时采取应对策略 [22][23] 评价报告与披露要求 - 评价报告需分五要素设计 披露评价过程 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有效性结论 [25] - 年度报告需包含董事会声明 评价总体情况 依据范围 缺陷认定 整改措施等七项内容 [26] - 报告基准日为12月31日 需在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 [29] - 报告需经董事会批准后对外披露或报送相关部门 [28] 附则与制度管理 - 制度由内控审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1]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3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33]
亿晶光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