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力股份: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
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 - 会议于2025年8月8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形式召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要求 [1] - 会议通知明确说明了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投票方式、债权登记日及审议事项等内容 [2] - 实际召开情况与会议通知内容完全一致 程序合规性得到法律确认 [2] 参会人员资格与构成 -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 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2] -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3名 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728,730张 占未偿还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15.1824% [2] - 除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2] 议案表决结果与通过情况 - 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系已公告的会议通知所列明事项 [3] - 表决结果呈现全票通过:同意票728,730张(占比100%)反对票0张(占比0%)弃权票0张(占比0%) [3] - 议案获得持有有效表决权张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出席会议者同意 符合规则要求 法律程序有效 [3][4] 法律合规性结论 - 会议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 [4] - 律师事务所对会议全过程合法性出具确认意见 法律文件将随会议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