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治理与制度修订 - 公司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同时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1] - 公司全面修订26项内部治理制度 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核心治理文件 [2][3][4] - 公司修订信息披露相关制度 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 以符合最新监管要求 [3][4] - 公司制定两项新制度 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 以完善高管履职和激励体系 [4] 财务与合规管理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确认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1] - 公司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确认募集资金管理符合监管要求且未出现违规使用情形 [1] - 公司实施会计估计变更 以更公允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且不涉及对已披露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 [1] 战略投资与产能布局 - 公司通过对外投资议案 旨在响应消费类战略客户需求并扩大新型产品产能布局 以保持技术优势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1] 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从798人调整为797人 激励计划总量从3,381.0060万股调整至3,379.6060万股 [4] - 公司以2025年8月25日为授予日 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1,749.909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4.76元/份) 并向797名激励对象授予1,329.69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00元/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