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股份: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拟被吸收合并的提示性公告
吸收合并交易结构 - 东风汽车集团武汉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与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1] - 吸收合并完成后东风投资将承继东风集团股份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合同及一切权利与义务 [1] - 本次交易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控制下不同主体间的持股结构调整 [4] 股权控制关系变化 - 吸收合并前东风集团股份直接持有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55%股份 [3] - 吸收合并后东风投资成为直接控股股东持有55%股份东风集团股份不再持股 [4]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东风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均未发生变化 [4] 交易主体基本情况 - 吸收合并方东风投资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6105万元法定代表人郭涛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及资产管理服务 [2] - 被吸收合并方东风集团股份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858937万元法定代表人杨青经营范围涵盖汽车工业投资及汽车零部件开发制造销售 [2] 交易影响及合规性 - 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1][4] -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关于免于发出要约情形的规定 [4] - 交易尚需满足相关前提条件及实施条件具体详见收购报告书摘要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