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制度以确保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保障投资者权益 [1][2] -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需覆盖财务数据、股东变动、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 [4][6][10] - 信息披露程序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审批,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确保流程合规 [13][14][28] 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及时依法履行披露义务,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1] - 信息披露需公平面向所有投资者,不得提前泄露或进行选择性披露 [1][2] - 自愿披露信息需与法定披露信息一致,不得误导投资者或操纵市场 [2] 定期报告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2个月内,季度报告在1个月内 [4] - 年度报告需包括财务会计报告、股东持股情况、董事及高管报酬等,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6] - 公司需披露可能对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未盈利时需披露成因及影响 [5]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同比变化50%以上、扭亏为盈、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净资产为负等情形时,需在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7] - 业绩快报需披露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数据,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10%以上时需更正 [8][9] 临时报告要求 - 发生重大事件(如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股东权益为负、法律政策影响、股权激励等)需及时披露 [10] - 重大事件披露时点包括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事或高管知悉等,需及时披露进展或变化 [11][12]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和管理披露工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4][1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及时告知重大事件进展,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6][17] 保密措施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需保密未披露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泄露 [18] - 公司需控制信息知情人范围,对重要会议内容进行审查和保密要求 [19] 监督管理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导致违规时,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处分,并要求赔偿 [20]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导致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时,需依法承担行政、民事或刑事责任 [20]
清溢光电: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