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适用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或其他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事项可依法豁免披露 [5] - 涉及商业秘密或保密商务信息且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包括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 可能侵犯公司或他人商业秘密 或可能严重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情形 [7] - 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原因消除 信息难以保密或信息已泄露等情形时应及时披露 [8]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实施方式 - 定期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采用代称 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 [9] - 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采用代称 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 若处理后仍存在泄密风险可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10] - 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时应登记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 认定理由 披露影响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1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内部管理程序 - 由董事会秘书统筹负责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 各部门需书面申请并报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法务部 [11]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法务部需对信息进行审慎判断 满足条件的做好登记并提交董事长审批确认 [4][5] - 需登记事项包括豁免披露方式 所涉文件类型 信息类型 内部审核程序及其他必要事项 [1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后续管理要求 - 登记材料需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存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6] - 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相关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履行保密义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信息或买卖公司股票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