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筹资管理制度总则 - 规范公司筹资活动以降低资本成本并减少筹资风险 涵盖权益性和债务性筹资 [1] - 筹资活动需围绕公司战略和主营业务需求 遵循适度负债和风险防范原则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公司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1] 筹资管理机构职责 - 财务部负责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业务 证券法务部与财务部分工负责股票债券发行 [1] - 分 子公司未经审批授权不得自行对外筹资 [2] - 筹资业务执行人 授权人及会计记录人需职责分离 [2] 权益性筹资管理 - 发行股票 配股或可转换债券需由财务部和证券法务部共同提出方案 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3] - 证券法务部需组织配合中介机构完成发行申报文件准备工作 [3] - 募集资金需严格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特定用途 [3] 债务性筹资管理 - 发行债券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金融机构借款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4] - 财务部需拟定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并在核准范围内实施 [4] - 借款担保需遵守《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关联方借款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4] 资金使用监督 - 筹措资金需严格按计划用途使用 改变用途需获原批准机构同意 [5] - 财务部需通过会计科目核算筹资业务 及时掌握还款时间 金额及币种信息 [5][6] - 审计监察部门监督筹资业务岗位设置 授权批准合法性及资金使用归还情况 [5][6] 制度附则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7]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