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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 长安律师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docx

核心观点 -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法律程序合规且条件已成就 [7][12]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详情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8月25日 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要求 [7][8] - 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13.72元/股 [7][8] - 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包括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 未出现违规利润分派等 [9] - 激励对象均无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法定情形 如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0]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原因 - 1名激励对象离职 导致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 [7][11]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作废4名激励对象对应2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7][11] - 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0%或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 但实际未达成 [11] 批准与授权程序 - 本次授予及作废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6][7] - 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12] -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作废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并发表同意意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