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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能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产生 [1]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可连选连任 [1] - 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 其提案须报经董事会审议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 通过的议案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2][4] 委员会职责权限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建议 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 - 可聘请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士提供决策意见 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3] 决策与议事机制 - 战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 [3]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 相关部门需配合提供重大投资融资 资本运作项目的意向 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资料 [2] - 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 高管或相关人员列席 [3] 信息管理与保密 -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相关人员均需对会议事项承担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4] - 战略委员会审查项目时可要求有关部门提供补充资料 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2]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修订和解释 若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按后者执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