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股份: 凌云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概况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公司所在地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7名全部出席 会议合法有效[1] - 会议审议通过11项议案 包含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评估、募集资金使用、分公司设立及制度修订等[1][2][3][5][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预计分配现金股利122,236,047.70元(含税)[1] -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通过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获批准[1][2] 公司治理与制度修订 -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子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10项制度 废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2项制度[3][5] - 21项制度涉及调整"监事会、监事"内容 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删除独董单独发表意见要求[5] 资本结构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940,277,290元变更为1,222,360,477元 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条款[5] - 变更注册资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5] 业务拓展与关联交易 - 批准设立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智能传感分公司[2] - 通过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 专项行动与会议安排 - 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实施情况[2] - 决定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