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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并行使原监事会监督职权 [1] -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 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规定直接适用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 - 授权董事会制定和修订《股东会决策事项清单》 [1]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 - 法定代表人条款修订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 - 新增法定代表人责任条款 规定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可向有过错法定代表人追偿 [4] - 经营范围条款更新 明确证券经纪 证券投资咨询 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自营 融资融券等业务范围 [5][6][9]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权利条款扩充 新增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权利 [17] - 股东义务条款细化 明确股东不得以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不得抽回股本 不得虚假出资等禁止性行为 [27][28] - 主要股东义务强化 要求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遵守诚信义务 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利益 [34][35] 股份管理规范 - 股份回购规则更新 明确六种可回购情形 规定回购后股份处理时限及数量限制(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10% 3年内转让或注销) [10][13] - 股份转让限制调整 规定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有同类股份总数25% [14] - 新增股份质押规范 主要股东锁定期内不得质押 锁定期后质押比例不得超过所持股份50% 且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36]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职权范围扩大 新增对发行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券 优先股及证监会认可其他证券品种的决议权 [39] - 股东会召开情形调整 取消监事会提议召开条款 新增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情形 [44] - 提案权门槛降低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即可提出临时提案(原为3%) [51] 对外担保规范 - 明确禁止为股东或股东关联人提供融资或担保(依照规定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除外) [41] - 细化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担保情形 包括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后新增担保等六类情形 [41] 法律责任与追偿机制 - 新增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情形 包括未召开会议 未表决 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法定要求等四种情况 [20][21] - 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时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提起诉讼 [22][25][26] - 明确股东滥用权利赔偿责任 规定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