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联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交易背景与核查依据 - 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1] - 核查依据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规定 [1][2] 核查范围与结论 - 核查时间范围为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 [1][2] - 上市公司在此期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行为 [2] - 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交易情形 [2] 法律与监管框架 - 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交易需按累计数计算数额 [1] - 已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 [1] -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控制或相同业务范围可认定为相关资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