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优秀人才 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利益结合[1]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 技术 业务人员及其他董事会认定人员 排除监事和独立董事[2] - 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配套考核管理办法保障实施[1] 考核机制设计 - 考核原则坚持公正 公开 公平 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及贡献紧密结合[2] - 考核机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 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及数据收集[2] - 考核结果反馈机制允许激励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复核[3] 业绩考核标准 - 公司层面考核以2026-2028年为归属考核年度 每年需达成预设业绩目标方可归属[2]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实际归属数量 计算公式为: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2] - 未达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不可递延至后续年度[3] 考核管理规范 - 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保存期限至少五年 记录不允许涂改 修改需当事人签字[3][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对受客观环境变化影响的个人考核指标及结果进行修正[3] - 考核管理办法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