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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相关内部制度相应废止[1][2] - 修订公司章程条款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1][2]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 - 法定代表人条款修订 明确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 并规定辞任程序[4] - 新增法定代表人责任条款 明确其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及过错追偿机制[5] - 公司责任条款修订 明确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5][6] - 股份财务资助条款修订 规定经决议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6][7] - 增加资本方式条款修订 将"非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8][9] - 股份收购条款修订 明确不同情形下股份处理时限及持有比例限制[8][10] - 股份转让限制条款修订 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限制比例及申报要求[10][12] - 股东权利条款修订 增加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材料权利 并规定正当目的审查机制[14][15][17] - 股东会决议效力条款修订 新增决议不成立情形认定标准[20] - 股东诉讼权利条款修订 调整股东请求提起诉讼的主体及程序[21][22] - 股东义务条款修订 新增股东滥用权利赔偿责任及法人人格否认规定[23] - 控股股东义务条款修订 新增九项具体规范要求 包括禁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24][25][26] - 股东会职权条款修订 调整审议事项范围 取消监事会报告审议[26] - 对外担保审批条款修订 明确须经股东会审议的担保情形及表决机制[27] -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款修订 将"监事会提议召开"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27] - 股东会召集条款修订 调整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程序[28][29][30][31][32] - 股东会提案条款修订 将股东临时提案资格从持股3%降至1%[34] - 股东会通知条款修订 补充网络投票时间安排及股权登记日间隔要求[36][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条款修订 明确会议记录内容及保存要求[46] - 累积投票制条款修订 调整董事选举表决机制及计票规则[49][50][52] - 董事任职资格条款修订 增加"被宣告缓刑"及"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情形[53] 制度体系更新 - 同步修订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确保与新公司章程匹配[1]